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最新考情】高普考 明年增招航港局專才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於前年3月成立,但是各港務局移撥人力嚴重不足,考試院會上周通過高普考考試規則修正,同意增列「航運行政」、「航海技術」、「輪機技術」三類科高考及普考,以協助航港局早日補齊需求人才,全面推展航港業務。考試院指出,這項修正案通過後,明年七月舉行的公職人員高普考,就可適用招考這三類科人員。


根據航港局提報的人力需求,預估未來5年,
「航運行政」出缺40人(高考25人、普考15人)、「航海投術」出缺32人(高考17人、普考15人)、「輪機技術」出缺32人(高考17人、普考15人)。

考選部指出,交通部航港局邀請專家、用人機構開會研商,「航運行政」類科應考資格比照其他行政類科體例制定,不限系所都可報考;航海技術與輪機技術二類科應考資格,則比照其他技術類科,限定相關系、組、所畢業才能報考。

新修正規則中,高考三級「航運行政」應考資格,只要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就可以報考;「航海技術」限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駕駛、航海、航海技術、航運技術、海洋運輸、運輸技術、商船、運輸與航海科學、漁撈、漁業各所系組畢業;「輪機技術」限定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系統工程暨造船、輪機工程、輪機技術、機械與輪機工程、航運技術、航輪、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造船及海洋工程、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各所系組畢業。

至於這三類科的普通考試應考資格部分,則依現行規定體例,只限定高中職畢業,不限系科。
在考試科目部分,高考三級「航運行政」的專業科目:海運學、航業經營管理、港埠經營管理、物流運籌管理、航運與港埠政策及航港法規;「航海技術」要考:航海學、船藝學、航行設備、海上人命安全、海事英文及航港法規;「輪機技術」要考:內燃機、渦輪機、輔機、船用電學與自動控制、輪機管理與安全及船舶法規。

在普考的考試科目部分,「航運行政」專業科目要考:海運學概要、航業經營管理概要、港埠經營管理概要及航港法規概要;「航海技術」類科要考:航海學概要、船藝學概要、航行設備概要、海事英文;「輪機技術」類科要考:船舶主機概要、船舶輔機概要、船用電學與自動控概要及船舶法規概要。

考選部表示,103年高普考試預定於74-8日舉行,年度考試類科設要等用人機關提報缺額而定,有志參加高普考試考生,請及早準備。


高普考/航運行政考試介紹》

為因應國家航運發展政策,交通部航港局於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成立,亟需專業行政與技術人力,以全面進行航港體制改革及推展航港業務,交通部爰建議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交通行政職系下增設航運行政類科、交通技術職系下增設航海技術及輪機技術類科,以應業務所需。(資料來源:考選部/102.10.10修正草案)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交通部鑒於該部航港局成立後,亟需專業行政與技術人力,以全面進行航港體制改革及推展航港業務,爰建議新增航運行政、航海技術、輪機技術三類科。(資料來源:考選部/102.10.10修正草案)

高普考/航海行政考試科目》
等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高考)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1.海運學
2.航海經營管理
3.港埠經營管理
4.物流運籌管理
5.航運與港埠政策
6.航港法規
普通考試(普考)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1.海運學概要
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
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
4.航港法規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
考選部「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查詢。
3.
考選部「測驗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查詢。
出版集團航運行政書籍出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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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書名
師資
預計出版時間
價格
AB78
航運行政最佳導航綜合題庫
(海運學‧航業經營管理‧港埠經營管理‧物流運籌管理‧航運與港埠政策‧航港法規)
林敏玄
103/02
550
AB79
海運學與物流運籌管理二合一精要題庫解析
劉奇
103/02
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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